10.27.2006

after dark



这一周Film4接近半夜时都播韩国片。10分钟后(也就是00:55) 《R-point》即将上演。昨天看了一部英译为《Tell Me Something》 的片子。这10分钟我想写关于《黑夜之后》这本书 (刚才看见它被置在桌上,应该是达希今晚看过) 。我到了一小杯桃子味的伏特加,加了4粒冰。我很爱喝冷的伏特加。然后听剪刀姊妹的最新专辑《Ta-Dah》。我希望一晚工作后,能有非常舒服非常享受自我的气氛 (尤其是黑夜以后) 。翻开记事本,我是在2006年9月2日下午2时半看完村上先生的《黑夜之后》。之前和达希去意大利旅游,我们带了这本小说。大多数时间是我在看,可是更大部分时间我们忙着到处玩,累了就睡,没什么闲看小说。意大利之旅几天后,我就把书看完。根据记事本,应该是9月2日下午2时30分。

说真的,有谁会在乎我哪一天看完这本书?有谁介意我比达希先看完这本书?或有谁管得着什么剪刀姊妹或伏特加营造的什么气氛?可能你还以为我在炫耀。

也就是说,我让你知道我喜欢看什么电影、听什么歌、喝什么酒、以及读什么书,并不可能改变你,或我什么。这感觉就好象看完村上春树的《黑夜之后》一样。《黑夜之后》说的是一些介于午夜和凌晨之间的琐碎事,一些故事和人生经历,没有意图将之深刻烙印在你的脑里,纯粹是一些都市的感觉。但是奇妙的地方,在于村上先生带我们进入事发的场景,将读者变成一部录像机,象读者就在现场目睹一切的经过。我是在读到一半时突然有一种感觉,为什么我的意识出现在小说的场景里?然后我翻查之前的章次,才有些眉目。我太过容易不知不觉。

如果你问我最喜欢村上春树的哪一篇短篇小说,我会毫不犹疑答《国境之南,太阳之西》。说真的,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是一件快乐的事。 换句话说,告你我喜欢哪个牌子的雪茄,听哪个西洋乐队,或喝什么名称的伏特加,只是为了让你了解我。我只想,至少在这世上有人了解我,我并不是那么孤独的。或许有一天你会这样形容一个人:我有一个朋友,他很迷村上春树的小说,很爱杀手乐团(The Killers) ,抽雪茄和喝酒是他的人生最大兴趣。

(10分钟我只完成第一段,其余的在今天(2006年10月14日下午3:07) 完成的。写的时候,一直在听The Dandy Warhols 专辑《Welcome to the Monkey House》里的《You Were the Last High》和The Scissor Sisrters 专辑《Ta-Dah》里的《I Don’t Feel Like Dancin’》,不时双手抽离键盘在空中摇滚式地摇摆。爽!)

10.07.2006

阿莫多瓦的回归


《回归》的故事:

一切东风、火灾、失常、迷信、乃至死亡的系列事件后,三代的女人存活下来。

她们是:有多份兼职和一个失业丈夫的Raimunda (Penelope Cruz饰) ,她年轻貌美的女儿 Paula (Yohana Cobo饰) ,她的理发师姐姐Sole (Lola Duenas饰) ,以及和丈夫在火灾罹难的母亲 (Carmen Maura 饰) 。因为前世的姻缘,这位母亲像阴魂般回到马德里的村庄曼卡(la Mancha) ,不但揭开邻居Augstina(Blanca Portilo饰) 一生的迷题,还为西班牙的这座城市带来无限的欢笑、回忆、丰富的人性,并粉刷生与死的界线。

《回归》的观后感:

在Chelsea戏院看完《回归》,我喝了两品脱的Fruli(比利时的草莓味啤酒) ,和连抽3根烟(银版的Lucky Stike)。好电影通常能激起我抽烟(和喝酒) 的冲动。喜欢《回归》,是喜欢它纯朴地复杂,和那种回归自然、大众化的感觉。

要怎样说呢?他以前好看兼非常著名的电影 (《关于我母亲的一切》、《对她说》、《不良教育》) 不但场景华丽,偶尔夹杂一些剧场的表演、舞蹈和电影的拍摄现场,感觉上艺术成份很高。《回归》没有《关于我母亲的一切》的那幕剧场,没有《对她说》的芭蕾舞,没有《不良教育》的电影拍摄现场,只有一城镇的欢笑、辛酸、生死和人性,平易近人得来又不失以往的良好品质(美术、摄影和音乐) 。在电影圈浸淫多年的阿莫多瓦,技术已经磨炼得万事俱备,而且剧本越写越好,故事越说越精彩,所以拿下第59届康城影展的最佳剧本奖。不但如此,他的东风也不欠,能生能死、能笑能哭的一众女演员的落力演出,给了全体观众最丰富的感受。

有一幕,Penelope Cruz 饰演的Raimunda要为女儿唱一首歌,她的眼泪洋溢眼眶,欲滴不滴,有时还给你来个辛酸兼快乐的微笑,简直把我的情绪搞得起伏不一。从《关于我母亲的一切》认识她,已经开始很低调地喜欢她。之后她去好莱坞发展我好象暂时把她忘记了,只喜欢《Gothika》里的她。现在,情绪给她搞得那么复杂,开始不能忘记她。

从《关于我母亲的一切》,阿莫多瓦奠定电影大师的地位。那时期非常喜欢《关于我母亲的一切》和《对她说》。至于《不良教育》,不合我的口味。到如今的《回归》,我要给他很多的掌声。当然我还看过他的旧电影,非常具实验性,惊喜会很大。试试看吧。

9.15.2006

rainy nights

1。
午夜1:50。雨刚停了。或者可能已经停了有些时候,是我在看DVD同时在玩电脑游戏时忽略了吧。我就是喜欢这样:雨让我很自然地融入周遭的环境。我不知道雨何时开始对我有着神奇的作用,或者这就是它的神奇吧。因为在餐馆的酒吧工作的关系,要在午夜后才回到家。才到达希的家,雨就轻轻开始下了。家里很静。达希和马克在熟睡。我很清楚地听见雨轻敲屋顶、玻璃窗和柏油路。从窗口望去,路灯下的雨点很美,雨滴在路上积水造成的涟漪很美。我把窗口打得更开,让更多凉爽的空气进来。午夜的雨特能让我感觉此时此刻。之后,好象很快地可以完全忽略它的存在。我不知道是不是只有我对雨有这种特殊的情怀。很多人都喜欢晴天。我的好朋友莉霞当然也选择晴天。有天傍晚,开车看着夕阳时,她说她喜欢这样的情景:美丽鲜桔子色的夕阳;天空很美的晴天。然后她补充一句:偏你喜欢雨天。我也喜欢晴天。晴天时很好,能让我们方便地干很多事。但是雨天时的感觉就是能让我区别喜欢的偏重。看见窗口上的雨滴折射出不同亮度不同颜色的光彩,就很容易明白自己喜欢的是什么。

是因为,雨一下的时候,欢愉的心情就散发在空气中,就像雨散发清新的空气分子一样吗?有这种感觉吧。喜欢雨天的人,和喜欢晴天的人,有着怎样的差别?一个会比较沉默,另一个比较开朗?还是跟喜欢狗的人,和喜欢猫的人的差别相差不远?

2。
又是午夜2时。我在浴室里洗澡时听见雨霹雳叭啦落在屋顶上。单凭这雨声,就能大概了解雨的大小。比昨天的大,比大风雨还小,介于之间吧。明显的是,昨天的雨我可以感觉它的存在,但是当我在专注某些事情时,它好象不存在;今天的雨就不一样,它的声音的亮度时时刻刻提醒我它的存在。最近午夜开始常下雨吧。我非常喜欢午夜的雨。深夜的时候,是自我最诚实的时候。除了自己,没有任何人我需要面对。再加上雨声、雨点和雨景,很快地催化出舒服的状况。今天特别地疲劳,跟睡得少和工作累人有直接的关系。所以今晚下雨的气氛,让我全身懒洋洋地非常想入睡。可是这么美好的人生刹那,尤其当我还有那么丁点的青春期时,就应该像品尝红酒一样慢慢地赏味人生。像这种午夜,这种雨天,非常适合进行一些轻微、很静的活动,例如看书。不知道什么原因,觉得看电视不是很适合这种气氛,而且这种午夜这种雨天看电视会有点浪费当时的气氛。看书吧。看类似村上先生的《黑夜之后》这种书。然后可以放一些轻音乐,最好那个响度只限于无可无不可的背景音乐。



3。
午夜1:47。9月13日的凌晨,刚洗完澡,雨还下着,还存有昨天残余的味道。雨下得更大了。
雨刚下的时候,就是碰巧我刚下巴士的时候。这阵雨来得挺突然。我有命没命地跑起来。其实平时我并不会就因为下雨就跑起来。只是今晚好象童心萌起,快跑避雨变成是游戏。一边笑一边跑 (别人会以为我疯了) 。今晚心情还不错。在巴士上读Carey Marx 的Marry Me,一本非常搞笑、充满幽默的书。选一本好书非常重要,因为它会影响我的心情。这本书看得我时常一个人在傻笑,还蛮开心的。或许这间接地使我童心突盟吧。从车站到公寓的门口只是一会儿的事。冲进屋檐下,拨一拨头发,弄掉一些雨滴,把背包放下,想要从很脏乱的包里找钥匙。但是,还是先别进去吧。在达希家不能抽烟,而且如果抽烟火钟会响。感觉这么舒服,我那么喜欢雨天,何不抽根什么的?就顺手拿了带香草味的小雪茄,用火柴点火。最近非常喜欢用火柴点火,而不是打火机。抽雪茄感觉很好。抬头望见那盏照亮门口的灯。灯和那玻璃的屋檐间有蜘蛛网,网蛮大的,之后看见那只不动声色的蜘蛛,个子也蛮大的。雨就滴在玻璃的屋檐上,我在屋檐下抽这美好的青春,还带香草味呢。赶路的车辆经过,乘客或司机也没投来怀疑,或不怀好意的眼光。四周围没有让我感觉冲突的什么东西,一切都很自然,一切都很安宁。今天的雨,意味着伦敦夏天的结束。伦敦今年有很热的阳光、很丽的夏天。介于夏末和初秋之间,惆怅难免会有一点点。因为我直觉地知道,夏天结束,我的漫长假期也即将结束。今年,我实在享受夏天。伸手去感觉一下雨滴,令我想起马来西亚的天气。这种气氛要配上什么音乐呢?我想起My Bloody Valentine 的 Sometimes。摇滚,和雨天,大概能冲击出青春的什么味道吧。

回到家,洗了很臭的脚,就开始上网。(遇到哥哥的朋友,谈起健康、运动、上进心、GOD、我家人,我哥哥) 。然后我就惯例地听何韵诗的化蝶和劳斯莱斯。雨还是下着。索性玩一场电脑游戏后才去洗澡。谈了那翻话后,我想我应该做些什么运动的,所以就做起掌上压。之后因为喘气就草草了事。

是时候睡觉吧。晚安,祝大家在这雨夜有甜美的梦。


4。
工作还没完,已下着一场骤雨。今晚又得到三更半夜才回到达希的家。这是我第一次有这种微妙的感觉:一个人住但好象有别的“人” 存在同样的空间。有人煮过晚餐,餐具堆在盆里;笔记型电脑开着放在桌子上;杂志和书散乱一地;浴室篮子里的脏衣又多几件。另一边厢,有人会发觉餐具洗了;窗口给关上了;即溶咖啡明显地少了很多;冰箱无端多了几罐啤酒 (有时候会是一瓶伏特加) 。

有时候我会担心侵入达希的生活/隐私。但是这种念头会象患上失忆症的人一样很快忘掉。毕竟大家的作息一早一晚。半夜回到他的家,他已经睡着;他醒来时我还在熟睡;他下班回到家前,我已经去上班。有一次我们通电话笑说我们住在同一间屋却要用电话沟通。我们还有一些非言语(也是因为作息时间不同) 的另类沟通。我把带来的3寸高的小玩具熊让它们扮演国家军人的监督角色,把达希书架上的小白兔玩具包围起来,并要它们象牢国家犯人一样面壁排着。另一天中午我起来时,发觉达希反客为主。他将我的小熊玩具变成色情片里的主角们,而他的小白兔们是片场的导演或摄影师或工作人员。这些会心一笑的片刻我以后会怀念的。

或许会象今晚这场雨在一声行雷后倾盆而下,我向达希道别后可能眼泪会簌簌落下。三年不是很长,但是发生在宝贵的青春时期,起伏会很大吧。

外面的雨渐渐地,渐渐地小了。

(以后的日子,九月的伦敦出奇地有夏日阳光的灿烂,我对雨天的情怀就暂时告一段落。)

7.27.2006

继续的意愿


(TatHei 送给我的Casio 经典功能手表(Model:1275 1434 1572)显示:25/7/2006 Tu 5.45pm)

第31页,我停下来,然后思索我是不是一个真正喜欢阅读的人。我不能手不释卷,很快地我会闷。我翻阅其余的页数,发现这本书没有章次。Mrs Dalloway 这本书一气呵成。212页,一口气?恐怕我办不到,因为我太容易受干扰、太容易对别的事物产生兴趣。通常我会寻找该章的最后一页,然后象赛马一样读到这一页,暂停,歇一歇,抽一根烟、喝咖啡、随便看看来往的行人或做些什么的,然后可能会继续。Mrs Dalloway 没有分章次 (我再一次查阅,证实这一点)。

读至第3页,我已经有放弃的念头。我觉得太深了,很多生字。虽然目前人在伦敦(2006年),Virginia Woolf 的故事背景也是在伦敦(1923年),一些提及的地方:St Jame's Park ,Bond Street,Regent Street Tube Station……我也熟悉,而且写着这些的时候,我在Piccadilly 的一间咖啡座,离Regent Street 不远;但是,我真的要自讨苦吃吗?

虽然我已经读至第31页,我依然还存有放弃的念头 (我相信在我写完这些文字后,会有一个明确的答案)。我甚至想写一封email告诉友人:

I have finished The Hours. Thanks to your recommmendation, I like it. I like the way the novel was constructed. I even rented a DVD to see the film again. I read the introduction of the book The Hours, and it suggested one readsMrs Dalloway as well, though it is not a prerequisite. Without hesitation, I remember, I got off bus 430, rushed to the Putney Library and borrowed Mrs Dalloway. It all happened after I read the introduction. But I am about to give up, as I thought, the book, Mrs Dalloway , is too difficult for me. So what do you think?I bet you must have read the book. shall I continue?

对的,这就是我读至第3页的冲动。这封email实际上只存在我脑里,并没有通过高科技的网络速度发送出去。

我做事情的意念不强。我可以很快地受影响。我可以在瞬间改变主意。很多人都已经懒于多加理会。他们的表情好象他们从此以后不再相信天气预报一样 (但是为什么他们还会上网查阅天气预报?)。有时我会担心没有人会在乎我,没有人会去了解我。林青霞曾经对金城武在《重庆森林》里这样说过:“了解一个人并不代表什么,今天他喜欢凤梨,明天他可以喜欢别的。”无独有偶,我也很喜欢凤梨,同时也喜欢西瓜。10年前这是事实。我相信7年后也该是如此,除非……当然有很多可能性的除非,至少到目前为止,我认为,了解“我”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
或许,阅读Mrs Dalloway 并不很困难。不知不觉我已经读了八份之一,很快地会到六份之一、四份之一……然后等到过了二份之一,我就会有那种迫不及待想要炫耀的冲动。过了三份之二,那种自我满足感,或成就感会越来越浓。

亲爱的你,请给些意见。如果有一天我在履历表写下我读过的书:

Mrs Dalloway
The Hours
The Voice of the Violin
(请稍等,我得查阅我的日记本)
Brokeback Moutain
The Firework-maker's Daughter
iPod, Therefore I am
……

你会比较容易了解我,或者对我有更好的印象吗?

最后,不象Michael Cunningham在15岁时读了Mrs Dalloway 后就有念头想写个现代版,我只单纯地决定要完成其余的八份之七,并上载这些写下来的感觉。

(6.26pm)

6.27.2006

P O L A R A I D



有些过时的科技因为现代的复古意识而流行起来。但是并不是一般人可以消费得起。现在非常流行数码相机,很多人都可以做很多照相实验。我也非常喜欢数码相机给我的方便,而且同样一个镜头我可以拍很多次。这样非常适合amateur,例如我。但是往往会有这以外的新奇经验。
如果你有过拍polaroid的经验,你一定会爱上它。我曾经有过一次比较实际、比较玩得起的经验(说实在的,polaroid会是蛮花费的嗜好)。那是夏天的时候,星巴克为了大作宣传,寄了一架polaroid相机和一些相底,要每个barista拍一张polaroid,然后介绍各自最喜欢的Starbucks饮料。那张照片拍得我非常开心。之后我们因为贪玩拍了一些私藏货。大家都知道杀那后既可看见照片,为polaroid摆姿势时会特别即性。


我从图书馆借来这本THE POLAROID BOOK。

(最近的生活变得简单,或者闷。因为身体日趋肥胖、新陈代谢率日趋缓慢,我尝试早上起来做简单的运动。洗澡。吃简单的早餐,大多数是咖啡、熟蛋、土司和花生酱。或者是牛奶和带木莓(raspberry)味的麦片。然后上网。然后开始阅读。阅读的态度是这样的:要追读以前还年轻时失去的。有时会去游泳。这样的日子快有2个月。感觉上这种日子很像《海边的卡夫卡》里的主角kafka。)

有些书值得收藏,例如这本THE POLAROID BOOK:这是一本图象书,还有编者的前言,一点历史和历代polaraid相机的简介。

(以前和不久前,我很喜欢买书和杂志。我以为我拥有了它们。它们渐渐地在书架上发霉,或变黄。有时候不忍心我会把它们拿下来翻一翻。不喜欢的就赶紧送给人,总好过它们像宠物没被宠过一样难受。以后我通常都会下定决心读完一本书才卖新的一本。但是这个理想通常在打折时忘得干净。我很喜欢伦敦的图书馆。图书收藏很追上时代,而且图书馆很多。我几乎爱上那个借书期限。就是这个期限,促进我的阅读加速度。但是因为我居无定所,我很难收藏什么的)
把一馆的展览印在一本书里的这种书籍,通常值得收藏。通常我会错过很多展览。我喜欢这本书。喜欢里头的polaroid。有一些polaroid看了瞬间就喜欢,有些没什么特别。但是重看是又不是那回事。瞬间爱上的,好象又没什么突出;有些渐渐渗出味道。年轻的时候会一直在想,为什么他要这样拍?他有什么心态?他不能放下他的坚持吗?长大后个人的性格成形,不是不要改,只是反正有了偏好,然后有时改了也没什么大改变、事情还是那个样子。固执还是一样,只是年轻时的问题少问了。

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是一种享受。我在这本书找到一些我很喜欢的polaroid。希望你也有如此快乐的经验。

ps: THE POLAROID BOOK, selections from the polaroid collections of photography. Taschen, 2005. ps2:我是第一个从Roehampton图书馆借出去的读者。

6.21.2006

coincidence



看这本书有两个巧合。我太相信巧合这回事。虽然有时候是徒劳无功、看起来非常刻意,我还是非常想把一些事情用一些coincidence连接起来。在第276页作者在叙述一些路程时提及391号巴士,刚巧我在等391号巴士。 最后一则故事 Endgame 是关于欧洲足球杯,刚好2006 FIFA世界杯在热烈进行着。我好像相信这些巧合能令我更加投入。

这本书有两个机遇。为了雅典的旅途,我要选一本小说,一本不很认真、非常轻松兼带点幽默的一本书。那天我在Putney的图书馆逛,无意中看到这本书。我没听过作者的名字。有两个可能。一,我孤陋寡闻。或二,他/她不够出名。Jeremy Sheldon,没听过。但是封面挺吸引。在封面,Big Issue的介绍提及作者Douglas Coupland,然后我动作很快地就借了这本《The Comfort Zone》。最后,这本书的机遇是,染上咖啡迹、给香烟烙下伤痕以及给希腊的空气风化一个星期。

根据这本书第一页的图书馆还书日期记录,我是第二个借的会员。第一个日期是22SEP200X,最后的字母模糊,据我估计应该是2004。这本书的初版日期是2002年。2002、2004、2006……它的命运挺坎坷。我希望下个借回家的读者能够感受到这本书原有的魅力,及那些咖啡迹和香烟烙。如果他/她可以嗅到那股希腊的气味,天啊,他/她真的了解这本书的机遇。

如果把眼光放远一点,这只不过是这本书在这间图书馆的机遇而已。

真正看这本书不是在雅典,而是在Mykonos。我在Mykonos南部的天堂海滩享受日光浴的一整天,就在看这本书。也不是一整天。虽然脑里还是想着‘每周一书’的计划,但是假期是要懒洋洋的,就看几页睡半小时,然后抹一些防晒伤油再睡。如此地我还是看完这本书的第二则故事:充满冷幽默的Comfort Zone。这个故事看得我自己一个人在傻笑,旁人真以为我疯了。这本书由几则不同的故事组成,总共有9则故事,全没有连接。唯一的连接性,是主角们内向、异于大众的性格。这种主角们性格的统一性,让我怀疑是作者现实生活的倒影。如果有机会我得访问他。
图书馆的好处,就是如果我不想继续看下去,我可以立刻还书。又不是做研究,我没有必要花时间在不喜欢的事物上。但是如果买了一本书,心态就不一样。没看完好像很浪费金钱,努力地看又好像苦了自己。这种经验,像买了戏票在电影的中途想骂人家的祖宗十八代。


最爱你的人,应该是你自己。知道自己喜欢什么,偏向什么会是一种享受。如果你喜欢Douglas Coupland的风格,你很大可能喜欢Jeremy Sheldon的《The COMFORT ZONE》。

6.07.2006

王家卫再别康城


1997(春光乍泄),2000(花样年华),2004(2046),2006(第59届康城影展评审主席)。原来拍文艺电影也是有出头的。不管是黑片还是黄片,只要是好片就行。非常崇拜王家卫。看到‘王家卫’三个字就会特别留意。

第58届(2005)的好电影还未看够,第59届(2006)的又推前浪地来了。

最有印象的要数Jean-Pierre et Luc DARDENNE的L‘enfant《孩子》。很写实的手法,非常感动,结尾太有力。还有一部非一般的悬疑片:Dominik MOLL的Lemming《旅鼠》,完全让你没有头绪地看下去。拍得很美、关于死亡的有 Francois OZON 的Le Temps Qui Reste《最后的时光》。Michael HANEKE的Cache《隐藏》有一幕太残不忍睹。有点无喱头的Jim JARMUSCH的Broken Flowers《破碎之花》有很多女明星。还有其他好片还没看,又有新的、令我期待的。
例如这些都是我喜欢的导演:

FAST FOOD NATION directed by Richard LINKLATER
FLANDERS directed by Bruno DUMONT
CLIMATES directed by Nuri Bilge CEYLAN
THE CAIMAN directed by Nanni MORETTI
LIGHTS IN THE DUSK directed by Aki KAURISMÄKI
MARIE ANTOINETTE directed by Sofia COPPOLA
THE WIND THAT SHAKES THE BARLEY directed by Ken LOACH
VOLVER directed by Pedro ALMODOVAR

还有这届的影展海报,那个女人,应该是花样年华里的张曼玉。更期待王家卫。

http://www.festival-cannes.fr/

5.27.2006

Death and the Penguin, 讣 告 与 企 鹅



开一瓶红酒,一起进食,一群好朋友可以共享一顿饭局。看书却是一种很一个人的活动。当然在中学时的英文课,偶而老师吩咐我们阅读某一章的指定读物。又或者老师会叫某个同学站起来大声读某一段。我、一班同学和英文老师打造了《The wind and the Willow》,《Animal Farm》等等的想象世界。那时那是我群体阅读的经验。

毕竟长大后很多时候都是一个人行事,而且长大后我须要自己一个人才能专心,所以阅读变成很孤独的活动。最近想一周看一本书。这个每周计划也蛮顺利。我又读完一本充满黑色幽默的《Death and the Penguin》。

事先我没有了解过作者Andrey Kurkov的生平,可能在畅销书排行榜看过他的名字但是也不确定。想看这本书是因为在游览书店时看见非常吸引我的封面。那是大部份黑与白、轮廓简单化的设计,大大引起我的注意。插图的作者是Ian Bilbey。他的风格有点像和田诚和村上春树和著的爵士群像。Ian Bilbey用色强烈及鲜艳,Paul Smith是主要的客户。对于Andrey Kurkov的《Death and the Penguin》,Ian Bilbey,太多颜色只会破坏那孤寂的感觉和黑色幽默的世界。

以企鹅为宠物已经很怪鸡。小说的主角想有一天完成一本小说,和一些短篇小说但是这之前他离奇地成为了某报章的讣告作者。他孤独一人的生活开始生色。之后他渐渐发现他写的讣告象相士预告未来生死一样的死令,生活不再简单,反而是象被人一步一步推进无可回头的深渊。

很多时候故事的结局不很重要,其情节和作者的叙述才是精髓,像《海边的卡夫卡》,那个阅读过程非常享受。有一晚巧遇Kei,突然兴起,我和他聊《Kafka on the Shore》,大家一致认为ending不是很重要。之前一个人孤单地K书,5周来看了5本书,这些日子也算孤单一人。终于在K完之后能够和友人谈论,之前孤寂的努力也算没白费。现在是不可能回到从前像课堂一样大家一起念书、看书的日子,所以看书这活动是得一个人做。当然,如果想一想,可以和情人在被窝里一起看书,甚至可以读同一本书,但是我不相信这个念头。我情愿浸淫在这美丽的幻想:长大长胖后的我们,回到课堂,叫老师给我们上上课,或就拿本书大家一起念,去找回当初白鞋时代青葱的滋味。

Death the Penguin, Andrey Kurkov, The Harvill Press, 2002 paperback edition.http://www.ianbilbey.com 这个令我有如此回忆的英文老师是Miss Mok。

5.21.2006

In The Miso Soup



2006年5月20日星期六凌晨2点钟,我看完了Ryu Murakami (村上龙) 的《In The Miso Soup》。180页,英文版。有类似漫画书的封面(有些人以为我在看漫画) ,它是一本新书。

还未来伦敦前,在中国青少年新世纪读书网 (http://www.cnread.net) 下载电子中文版的《近似无限透明的蓝》。读了几行就没有再继续。可能是看电子书太累人。又或许当时不懂谁是村上龙,所以就没什么有兴趣。但是最近发着Murakami的烧,殃及村上龙,选了英文版《In the Miso Soup》来读。

第一,也谈不上花什么心思去选。在书店闲逛看见这本书在做3 for 2的折扣,已经蠢蠢欲动想买。在图书馆看到这本新上书架的书就马上就借。第二,不是因为要学好英文所以要看英文书,也不是要装品味,只因为从成为图书馆会员到借书都不用花钱。我心想,在英国工作2年,也交了不少税,现在总算有些没有白交的感觉。

2月头搬到Roehampton,家斜对面就是间图书馆。要不是图书馆这么近,要不是不用花半分钱,我也不会去得那样勤。28岁,创了一个不须要炫耀、记下来也不坏的纪录:

9/3/06 Kafka on the Shore
23/3/06 Hey Nostradamus!
29/4/06 A Wild Sheep Chase
4/5/06 South of the Border, West of the Sun
9/5/06 The Butterfly Tattoo
20/5/06 In the Miso Soup

从《寻羊冒险记》开始的小说都是借的。借书期限为3个星期,所以象火车一样在追。终于在凌晨读完《In the Miso Soup》。现在是凌晨4时55分。我失眠。咖啡不想喝,烟不想抽。闲着没事做,或许写些什么,做些生产。

6时22分。之前有顶点的困却完全没有睡意。然后就去泡热水。以前住New Malden时非常喜欢泡热水澡。有时会同时收听电台,或听Sarah McLachlan 的《Mirorball》或Dave Brubeck的《Time Out》。更多时候是静静的什么都不想,让肌肉完全松弛。刚才泡热水澡时睡意渐浓,开始幻想如果能够泡着热水在浴缸睡一觉美的也不错。但是不睡的意识也很强。像拔河一样,我是中点,左边是要睡的天使,右边当然是失眠的夜鬼。突然间想起《In the Miso Soup》,没什么睡意了。
刚开始进入《In the Miso Soup》的世界不是很投入,而且速度也很慢,因为有这种“真的是这样的吗” 的感觉。之后有看个究竟的冲动,所以加速兼走进主角Kenji的悬疑世界。虽然是小说,村上龙对日本民族的社会心态的描述近似事实,相当满足我的崇日欲望。


如果喜欢《In the Miso Soup》,你可能也会喜欢Douglas Coupland的《Hey Nostradamus! 》,个人比较喜欢《In the Miso Soup》。待我看完 Bret Easton Ellis的《American Psycho》,再做比较。

5.06.2006

Time out, South of the Border, West of the Sun.



I was on page 125, about to start the 12th chapter of South of the Border, West of the Sun, another brilliant and laid-back book of Haruki Murakami’s. I came to a pause. How about putting on some music? I thought . So I played Time Out, by the Dave Brubeck Quartet. My housemate just bought a nothing-special not-very-famous-brand home theater system. Anyway it was good enough for me to listen to music and see DVDs.

And then I went back to the world of South of the Border, West of the Sun, with a cup of black coffee ready at right temperature. A cigarette? Might be later.

A sudden thought of adding music to this book had struck me, like composing a music score for a blockbuster movie. Of course, Time Out was not the exact match to South of the Border, West of the Sun. What I really meant was the tone of the music did not actually carried out the mood of the book. The only linkage was that the music was jazzy and the book was indulged in a world of jazz. Anyway I finished the chapter fast.

I loved the story, as much as I loved this album. I always thought that I would love the track ‘Take Five’ most. I was afraid of things would change easily and nothings ever stayed the same. Anyhow, things did change, like I preferred the next track, which was ‘Three to Get Ready’.
I gazed out through the living room windows. The sky was partially cloudy. It showed no hints of how good or how bad the weather would be. I meant it was just an ordinary morning, like when you waked up in the morning from the long sleep and felt nothing extraordinary would happen. Sometimes the hue of the surrounding would change, when the mild sunshine came through the clouds. Bizarre. We always mention ‘moving clouds’, but we hardly see its motion. Sometimes we only know their motion by judging the appearing and disappearing of the mild sunshine. Anyway, I thought, the weather of this morning was perfectly laid-back, like a lazy student had forgotten his homework. It was not that type of weather you can call it sunny, cloudy, or rainy. It felt like as if the cloud was too jealous to let me got enough of warm sunshine, but I felt good because the warmth I felt on my skin was not violent. And its inherent ambiguity had made me difficult to forecast.

I looked up at the wall clock and it was 10 past twelve. The day became brighter and the energy which the sunshine carried is higher. So it should be an end of this beautiful morning. When did this beautiful morning have silently begun? Was it an hour ago? Was it at eleven something? I was not very sure, because before I realized things had begun in the middle of something. But I was very conscious about the end. Always. I would always check the ending page to see its page number without reading the end. I would get a slightly hint of pleasure of accomplishment by knowing how far till the end. Surprisingly, when I checked the end page of South of the Border, West of the Sun, and of course, without reading the last sentence of the book, there was a date written after the last paragraph. It was ‘16/7/00’, handwritten with pencil. It stirred my mind. A good friend of mine lent this book to me. I did not think that he was that type of person would compile a list of the books he had read with the date shown at next column, and it had nothing to do with showing off like the restaurant guestbook signed by thousands of customers. Isn’t it a mere feeling of nostalgia to have written down the date of finishing a book? I thought to myself. Of course I did not know when I would finish the book, but it would be soon, just like the beautiful track would end soon.

5.02.2006

A Wild Sheep Chase



曾经有个时候看不下村上春树的书了。可能是枯燥的生活和他小说的意境挺吻合。又有可能不是。口味这回事时常在变。林青霞在《重庆森林》里对着金城武在脑里自言自语,“其实了解一个人并不代表什么。今天他喜欢凤梨,明天他可以喜欢别的。” 可能和村上春树的世界疏远很久,那股想自投罗网的冲动又来了。因此,紧接《海边的卡夫卡》,我看了(还是英文版的) 《寻羊冒险记》。当然,现在讨论这本书好像发霉的面包一样过时,但求有些人能有些复古的心态,例如我。

说真的,也谈不上什么讨论,更不是以评论的心态出发,只是像病人一样不吐不快。

有些情节不可思议。但是,毕竟是虚构的小说世界,少一点想象力就会没趣。我很喜欢村上先生这样不着边际说故事的方法。《寻羊冒险记》的主干比起《海边的卡夫卡》容易明白得多,老套地说,前者是河,后者是海。读书背的故事大纲,可以三言两语交代,但是这并不能代表什么。就好象同样的Marlboro light,Scarlett Johansson 和Audrey Tautou抽,就是感觉和视觉效果不同的两回事。以前很迷卫斯理的小说,觉得故事很离奇。长大后,我只读封底的故事大纲。我也很惊奇自己的改变,而且是那种会不到以前的改变。

村上先生的小说人物,多数是逃避枯燥无比的现实社会的类似败者的人,感觉象,这些人物会是说‘你有一百万又怎样’ 的人。可能我也有这种不平衡的心态,所以迷上了村上先生的小说世界。

我喜欢《寻羊冒险记》的结尾。我喜欢老鼠因为自己的弱点而结束这一切。大多数人是因为他们的强点把他们带到美好的境界。有些人不是这样的。有些人知道自己的弱点,知道这弱点会长期跟随着他,所以选择另一条路。例如我,知道自己太依赖家人、太想念朋友,所以决定去冒险。
无论如何,我再一次闯进村上春树的世界,发现有一些自己喜欢的东西是不会过时的,像我喜欢小红莓乐队的音乐,像我喜欢《重庆森林》。


ps: I read A Wild Sheep Chase with the paper cover back you see above. No Need to Argue is one of my favourite album. and Chungking Express is my type of movie.

4.20.2006

草莓味牛奶咖啡


Pin和Nok和我坐在客厅。我们吃着Pin带回来的鸡和饭。Pin有一大把卷曲的美发。Nok和我在喝咖啡,Pin不是很恋咖啡。之前我在用French Press的方法煮Starbucks的咖啡时,顺便也问了Nok就也给她泡杯咖啡。要不要奶、加不加糖是很个人的事。只是,2006年4月11日下午2点钟,20几岁末、30岁前的我,在思索是否要加糖加奶的琐碎事。突发奇想地我想加些草莓味牛奶,泡一杯惊喜的儿童世界。这种事通常因为年龄趋大的关系而滞待。
有时想得太多。

然后就干了这件事:草莓味牛奶的咖啡。

我们3人在客厅听着Sigur Ros的最新专辑Takk…。伦敦的天气惯常地阴霾,并下着细雨。没什么春天的感觉。我在大家毫无具备下对Nok 说,这是加了草莓味牛奶的咖啡。她尝了一口,点一点头。她微微的笑意露出一丝淡淡的欢乐。

就在这一刻不久后,我爆发一句:yes! 她们突然好奇。这个点子突如其来:关于青春这回事。青春是要浪费的。青春不象金钱可以储蓄。有青春却不浪费是一间很傻的事。我满足她们的好奇心,然后点一根马包罗light。

很多人听信我到英国游历是为了增广见闻同时游戏人间。当时做这个决定也是堆满1000个应该去的理由。但是,当有一个冬天我看见白皙的飘雪时,我才明白自己的肤浅,和内心最渴望的东西:看一场有四季的演出。之前的理由听起来很有说服力但一点都不实际。我一直不以为我是一个认为外国的月亮比较圆的人。但我一直相信,出走到国外,一定会更精彩。我不确定这之间有多大的差别。

30岁前,反正人已在国外,也就别多想。之前的决定是多么的没有深思熟虑也理会不了。现在的脑里充斥“青春要来浪费” 的想法。

或许Sigur Ros的音乐在催化,或许是伦敦的天气,又或许是当时的氛围,激起我对青春的看法。或许全都是,或许全都不是。

这应该是感觉美好的一天。

为什么突如其来要在咖啡加草莓味牛奶这种事很难解释。我的感觉是,我的青春,像极这杯草莓味牛奶的咖啡。

备注:为了草莓味牛奶咖啡和20几岁末的青春这些事,我抽了4根万包罗。推荐:Nestle牌Nesquik Strawberry Flavour Milk, Starbucks Sulawesi Coffee。

4.17.2006

雪茄 , c i g a r



抽雪茄和抽烟是完全两回事。整体活动有点象似,过程有太大的分别。姿式各自各精彩。品味和地位扯上亲密关系,和金钱有微妙的关系。有钱人可以负担雪茄,但是有钱人未必懂得抽雪茄;没钱的人如果真懂雪茄,以后可以当有钱人;没兴趣的人或不喜欢的人,有钱的可以装品味,没钱的更想装品味。

2006年3月27日,放工后回到家,点根雪茄,然后开瓶红酒,如果这不是享受,我也不知该称什么 (虽然雪茄通常和百兰地是很好的配对) 。第一,我不是个有钱人;第二,我抽烟,也很享受抽烟;第三,我不懂雪茄,只是有丁点兴趣想认识;第四,如果我不想耍品味,这个当下,写着这丁点的感觉,我肯定是个喜欢否定事实的人。说得诚恳点的,我是想耍些品味,但是我还是有些扪心的良知。

还是说雪茄吧。一年前到‘一品’ 饭馆当侍应生,什么都不懂。葡萄酒、雪茄、鸡尾酒……全都不通。有诚意的老板请来许多专业人士让我们受训。从那时开始,稍微对雪茄认识。当时全场令人期待的重点,要数大家能尝一尝雪茄的滋味。谁会用心记得怎样制造,怎样包装……大家最在乎的就是那根雪茄在口里的感觉和滋味。当然我也不会例外,毕竟这是像性爱的高潮。雪茄的制造过程我也听了。要选哪部份的叶子做雪茄的哪个部分,怎样揉怎样卷……忘记了。有两则关于雪茄的名字的故事倒记得。从前当他们辛勤的卷雪茄时,管理人为他们念大仲马的名著《基督山伯爵》,这批雪茄就名为Montecristo。从前的人也很喜欢看歌剧,而且喜欢在休息时间抽根雪茄,于是根据这十分钟的休息时间制造了可以十分钟完事的特种雪茄,并根据莎士芘亚的悲剧名为‘Romeo y Julieta’。这种长度和直径和香烟相差不多的雪茄,还是挺有文化的。

话说回来,那晚抽的雪茄是迷你装兼有滤嘴的。那是‘一品’ 的顾客诚意地送给我奖励我管理酒吧得理。这对夫妇是我非常喜欢的一对顾客。他们对中华文化非常感兴趣。有一次还特地请教我关于客家人的习俗, 因为他们即将到客家籍友人的家做客。传统习俗这回事跟我的关系很远,不懂得超多。我只能支吾几句,扯一扯当年外公怎样严厉惩罚不会用筷子的母亲和兄弟姐妹们。反正聊天不须那么认真,大家笑笑也就了事。之后我被调到酒吧工作,得管理酒、雪茄以及各种饮料。他们夫妇还挺欣赏我,就送了我一根迷你雪茄。有一天在上班前到一间酒吧喝一pint(品脱)黑狗,并抽起这雪茄来。感觉非常舒畅,味道有点香草味也有点巧克力味,而且带乳脂的质地。3月27日这晚,他们趁我在酒库忙时静悄悄放了一盒‘热带欢喜’ 的迷你雪茄在桌上。我一发现就感动得不得了,因为我那次告诉他们我非常喜爱那支迷你雪茄,现在他们就送了一盒给我。生命中大部份的时间是很普通的,却往往会有些事或有些人令我感动,他们就是其中的一对!

假如不是因为这对夫妇的嘉许让我欣喜,假如在伦敦居住没有可以自由自在的客厅,假如那不是瓶入口质感很好的红酒,最后,假如那是根我只要来耍品味的雪茄,这种享受就不会完美。这种带有香草、巧克力和乳脂味的雪茄,除了味道真好,还带制造商预料不了的人情味。

‘热带欢喜’乃WINGS adventurous cigarillos, Tropical Delight。这对夫妇乃Dr. Christopher Hansarl和Ms. Riodh Falvo。

3.17.2006

292/500 海边的卡夫卡



假设是小说的开始。在地球上做物理实验,最令人向往的假设是真空状态。

假设有两条数线。一条是单数线,另一条是双数线。严格上来说,在XY坐标图上找不着这两条线,只能看见地雷般的数点。一个聪明的间谍慢慢地观察这些数点然后发现线索:连接这些点会发现两条平行线。就假设它们是永不相交的单数线和双数线。于单数线上,他渐渐解开单数与单数之间的秘密,他像男人和女人达到高潮般兴奋。之后,双数线又给了他第二次的高潮。

在小说的世界里,理智的他认为这两条线之间暗藏一个非常的玄机:它们开始眉来眼去,关系越来越近,之间的距离越来越短。学别人老套地说,两条平行线也有相交的一天。于是他即将感受到第三次的高潮。假设这就是我看英文版村上春树《海边的卡夫卡》至292页的体会。虽然现在讨论已经非常过时,毕竟是我苦等中文版不成造成的。

最后,我当然看完了。就假设我最后的感觉是这样:新娘还未踏进教堂已被他的情人掳去。我以为Kafka和Nakata会相遇然后发生花火,我的假设给推翻了。

2.20.2006

浮力

(2006年2月19日。礼拜天) 病了好久。明天终于和朋友约好去游泳。游泳是我唯一喜欢做的运动。自从去年夏天,我已经很久没有去游泳。换句话说,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做运动。几乎每次游泳,我都能放松自己。也许你会问,为什么我几乎每次游泳都能放松自己。当然,我不是什么天才,那是我在游泳课时学回来的。教练要我们在15尺深的范围练习自由泳式。除了我,几乎每个人都能游出漂亮的速度。我不能确定他们是游得真好,还是因为15尺的深度非游得快不可。教练很快地发现15尺的深度并没有吓唬我以致在我身上发生正面的作用。下一堂的游泳课,教练只要求我在8尺的范围练习自由泳式。虽然如此,他还是觉得我像河马一样重。他就说,如果你不把其他的东西抛开,你就会很重;在水里,只想着游泳。然后他跳下水,不非吹灰之力地拍水,轻轻地在水里滑翔。我也有样学样跳进水里,空白脑袋后,真的感觉到那股来得很自然的浮力。这样说或许有点夸张。我记得从那刻开始,每当我跳进水里,只要我专注水和我的接触,手式和脚部的运动,我就往前进了。这是一堂非常有意思的游泳课。游完后,我才发觉刚才的练习我并没有其他所谓有重量的东西。当我刚从泳池爬起战在边缘时,我突然记起阿基米德的浮体原理。或许教练提及那些看不见重量的东西,和阿基米德的原理有它们吻合的地方。日子久了,什么阿什么基的原理渐渐地像埋在地底下的陈年往事给遗忘了。之后唯一像花开花谢自然发生的,就是当我在水里,那些看不见重量的东西可以放开。游泳基本上是我减重的运动。

2.05.2006

茉 莉 花



对于那些叛逆不羁的青少年,在十多几岁时就听Alanis Morissette 的Jagged Little Pill,然后爱上她而成为她的歌迷的朋友们,请准许我在这里给Alanis Morissette 作那么一次的tribute。一个真正爱上Alanis Morissette 的普通人,一定会是一个细心玩味她的歌词的普通人。十年前我就开始听Jagged Little Pill。当时她的词义和我的想法一拍即合。那时会把她的歌词通过email传送给好朋友一起分享(他们有时认为我疯了) 。现在的乐评都说Alanis Morissette失去了当年的愠火,所以专辑不如Jagged Little Pill大卖。但是对于在叛逆时期就和Alanis Morissette一起成长的我,她写的词字字刺进我的心里,虽然不至于令我感动得要哭,却也让我感动有好一阵子。因为她和其他生活的成份我成长了,然后不知不觉发现她也在成长。我们不可能叛逆十年,何况是心思极敏的Alanis Morissette。无可否认我们都觉得她的歌真的没从前那么耐听,但是我们依然从她的词义领悟到生活中极需要的那份真。无论如何,这段tribute是写给在叛逆时期就听Jagged Little Pill,就爱上Alanis Morissette,并与她一起成长的朋友,因为我们刚好搭上了十年前Jagged Little Pill的时光列车。

tribute启示:估计Jagged Little Pill 创了3百万张的专辑销售纪录。

2.04.2006

白饭



5点钟的阳光依然猛烈,以我向往的比萨斜塔的斜度照进在一间中餐馆吃着晚饭的我。阳光的热量使我的皮层细胞热了起来,连同触发敏感的神经系统。终于还是在中餐馆打工。一个华人到异乡在中餐馆糊口,已经是很多人的命运,或很多人的故事。像《CLEAN》里的张曼玉,不愧是个典型的缩影。我千方百计避开,最后还是掉进很多人的故事的旋涡。近夏天的阳光把我晒得很爽,令我怀念马来西亚的热。而这阳光的热量渐渐暖进心坎。不把思念挂齿,只是为了表现坚强。我是吃饭长大的。嚼着一口一口的白米饭的滋味,让我从新了解那个原来和熟悉的我。我很喜欢米饭。单是吃白饭就可以有满足的感觉。尝过了辣味喷喷的TAPAS大虾和西班牙著名的JAMON JAMON;法式的MOULES MARINIERE想起时令人垂涎;一客CARBONANA 意大利粉也很合我的口味;无论几时睡醒一份英式早餐是一天美好的开始。但是,这口在嘴里简单的白饭,就是我最喜爱的餐牌。

刚开始在伦敦生活时,住在21A。这是好朋友林氏夫妇的爱巢。我厨艺有限,也不好厨,所以晚餐就由他们包办。当大家都以为我天天极端地吃着全西式餐牌 (面包、马铃薯、炸鱼薯条……) 时,其实我的味蕾在享受着时中时西的味道。这就要多谢林式夫妇了,因为他们的厨艺像武林高手一样高!省了我因为嘴馋到中餐馆花钱。有时添饭后他们会唤我说还有肉和菜。我回答说我只要些白饭。是的,就只要白饭。嘱嚼白饭有一份甜味 (专家说这是淀粉给唾液消化后的味道,我才管不着) 。我也很惊奇当时我会这样说。可能刚开始时是因为不好意思 (免得他们以为我很好吃) 。之后我就习惯了。饭瘾来时,晚饭后如果还有剩余的饭就会添一点只尝味道。

像白色一样极容易配色的白饭,几乎可以搭配任何菜肴。蒜米炒青菜、三王蛋、酿豆腐、酱油鸡、咸鱼花兰煲、烧鸡翼、猪肚汤、白切鸡、耗油猪碎、白酒海鲜……配上白饭事件全在21A发生。有点歇斯底里的我用数码相机照下这些食物证据,以免其他人三言两语带过林氏夫妇的厨艺,也好让我打抱不平。说真的,除了这样,我也只能这样而已。我自认是个厨房白痴,会吃不会做。他们不在时,我最拿手的,就是煎个破的荷包蛋,蒸豆腐,和煲一煲可以吃两天的饭。然后非夸微波炉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发明不可。

2.03.2006

灯箱



对于照相我一向都先入为主地认为照相者只是一个纪录者,但是在生命中总会有人让我知道事情有另一个角度。他是Jeff Wall。他捏造事实,然后将这些零零碎碎的事实拼凑进起来,以灯箱为画框,再以大比例的长和宽(米是单位),像Rousseau 盛大的作品一样展出。“Dead Troops Talk (a vision after an ambush of a Red Army patrol near Moqor, Afghanistan, winter 1986)” 这作品呈现一群战后的伤兵在沙丘上互相安慰的情景。这张作品就是打破我先入为主的保守观念的照片。Jeff Wall 为了拍这张照片,特地搭了一个临时摄影棚(而不是飞到1986年阿富汗的莫可) ,聘请化装师和演员,分组拍下不同的情景,再以数码科技合成。虚构地纪实,这是Jeff Wall 的巧妙。除此之外,Jeff Wall 喜欢仿效大师的作品,如Monet等。他汲取原有作品的概念或构图,用现代的意义以摄影的技巧去重新定位。葛饰北斋(Katsushika Hokusai) 在1833年完成一幅巨作。他画了村民因为一阵急风狼狈的情景,最具卖点的就是那叠飘散的纸。1993年,Jeff Wall 选择温哥华的小红梅园,用临时演员演出那阵急风的一幕,花了超过一年的时间以及拍了100张照片,合成这祯名为“A Sudden Gust of Wind (after Hokusai) ” 的作品。如果我不看说明,我肯定给Jeff Wall骗了。但是看了说明,我找不到任何照片合成的痕迹。这也是Jeff Wall 的巧妙。唯有在一张名为“The Flooded Grave” 的照片,因为角度超宽,所以我才发现照片非是合成不可。再看说明,原来这作品由75张照片组成。事实与虚构共存,游走于现实与虚构之间,或者这就是观赏Jeff Wall照相展的乐趣。

2.02.2006

森林



这次特别展览的主题是“在巴黎的森林” 。刚开始, 赏画者都在极力研究植物的品种和地理差异的光度。看起来像墨西哥或非洲的森林,不禁要问:巴黎真的有这样的森林吗? 但是很快的且很自然的这问题不存在。或许应该说,这问题已经不重要。因为大家都被Henri Rousseau所创造的森林迷住了。他的森林非常奇特而且苍翠繁茂,很容易勾起人们原始的欲望。以第三者的角度去看,你会看见人群围着一幅幅的森林,呆望绿叶的形状、鲜艳的果实和洁白的花,仿佛他们都给同一个咒语聂住。这个咒语就是Henri Rousseau最出名的森林。但是我们必须知道,Henri Rousseau在四十多岁时才开始画画,而且他没有受过所谓正统的纯美术教育(Oh, whatever!)。天才就是天才。但是往往被冠上‘天才’ 的人,好象非有一段悲惨故事不可。诞生于1844年,失去两位贤妻的他,和六个孩子失去联络,这已经足够伤心一辈子。残酷的我们(尤其喜欢露营和大自然的人) 会谢天谢地,谢他还能创造如幻如真的原始森林。Rousseau的作品有他独特的风格,那就是夸张的比例,简单化的轮廓以及同亮度的色调,也因为这个色调特征让我觉得他的图象平面化。Rousseau前卫的风格塑造了20世纪的艺术模范,可是当时他的作品不被当时的传统派接受,毕卡索却是非常欣赏Rousseau 的其中一位。这些被当时的保守派排斥的故事在历史重复无数次。到最后是芳名的一定会流传后世。他最后的作品“梦” 天马行空之余,还包含Rousseau 的精髓,可谓登峰造极。

2.01.2006

他特摩登



因为搞不懂,所以去艺术馆通常会有自卑感。自从一年前到Pimlico拜访旧朋友顺便到Tate Britain游览,我决定以后还是别装有品味。和Pimlico的朋友谈起时也是支吾几句。他们说住的很近却没到过,我则说很多作品我搞不懂,去了也没什么了不起,然后话题就转开了。

刚到伦敦时,兴致勃勃去过National Art Gallery,Tate Modern,V&A 博物馆,Saatchi & Saatchi艺术馆,一些展览,之后就是Tate Britain。我相信这样会提升自己的素质,我坚持要过有品质的生活。看来看去,真的也没什么进展。尤其是Tate Modern,搞不懂的很多,令我眼睛睁大很久的更多。“学别人搞什么艺术,还不如老实地生活” 这成人金句闪进脑袋里。一个个美丽气泡破掉这一幕也在脑海出现。以后几乎和艺术馆绝缘。反正我也不是搞艺术的,而且品味这回事见人见智,所以连品味也懒得装了。

直到最近这次到Tate Modern观赏Henri Rousseau画展和Jeff Wall照相展,那久违的观美、爱美意识又复活了。Tate Modern是一座奇特的建筑物,奇妙的事情也喜欢在这里发生。Tate Modern 坐落于泰晤士河的南岸,遥对圣保罗教堂,由金属银的千禧桥连接。它的形状‘凸’别,这是特点一。前身是一座由Giles Gilbert Scott设计的电力站,之后瑞士的绘测师把顶楼的砖改装成玻璃,参观者除了可以眺望伦敦的市景,还可以在咖啡座消耗一个下午,这是特点二。走进Tate Modern,因为宽大的空间,感觉像魔术一样带我们进入另一个空间,这是特点三。就是因为这个巨大的空间,才成全了Rachel Whitread的"Embankment" 。特点接二连三,奇妙就产生了。所以Tate Modern 是不能不去的艺术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