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4.2006

白饭



5点钟的阳光依然猛烈,以我向往的比萨斜塔的斜度照进在一间中餐馆吃着晚饭的我。阳光的热量使我的皮层细胞热了起来,连同触发敏感的神经系统。终于还是在中餐馆打工。一个华人到异乡在中餐馆糊口,已经是很多人的命运,或很多人的故事。像《CLEAN》里的张曼玉,不愧是个典型的缩影。我千方百计避开,最后还是掉进很多人的故事的旋涡。近夏天的阳光把我晒得很爽,令我怀念马来西亚的热。而这阳光的热量渐渐暖进心坎。不把思念挂齿,只是为了表现坚强。我是吃饭长大的。嚼着一口一口的白米饭的滋味,让我从新了解那个原来和熟悉的我。我很喜欢米饭。单是吃白饭就可以有满足的感觉。尝过了辣味喷喷的TAPAS大虾和西班牙著名的JAMON JAMON;法式的MOULES MARINIERE想起时令人垂涎;一客CARBONANA 意大利粉也很合我的口味;无论几时睡醒一份英式早餐是一天美好的开始。但是,这口在嘴里简单的白饭,就是我最喜爱的餐牌。

刚开始在伦敦生活时,住在21A。这是好朋友林氏夫妇的爱巢。我厨艺有限,也不好厨,所以晚餐就由他们包办。当大家都以为我天天极端地吃着全西式餐牌 (面包、马铃薯、炸鱼薯条……) 时,其实我的味蕾在享受着时中时西的味道。这就要多谢林式夫妇了,因为他们的厨艺像武林高手一样高!省了我因为嘴馋到中餐馆花钱。有时添饭后他们会唤我说还有肉和菜。我回答说我只要些白饭。是的,就只要白饭。嘱嚼白饭有一份甜味 (专家说这是淀粉给唾液消化后的味道,我才管不着) 。我也很惊奇当时我会这样说。可能刚开始时是因为不好意思 (免得他们以为我很好吃) 。之后我就习惯了。饭瘾来时,晚饭后如果还有剩余的饭就会添一点只尝味道。

像白色一样极容易配色的白饭,几乎可以搭配任何菜肴。蒜米炒青菜、三王蛋、酿豆腐、酱油鸡、咸鱼花兰煲、烧鸡翼、猪肚汤、白切鸡、耗油猪碎、白酒海鲜……配上白饭事件全在21A发生。有点歇斯底里的我用数码相机照下这些食物证据,以免其他人三言两语带过林氏夫妇的厨艺,也好让我打抱不平。说真的,除了这样,我也只能这样而已。我自认是个厨房白痴,会吃不会做。他们不在时,我最拿手的,就是煎个破的荷包蛋,蒸豆腐,和煲一煲可以吃两天的饭。然后非夸微波炉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发明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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