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3.2009

興趣vs工作


以前有過要成為作者的念頭。過了一些時候,只是想寫一本自己想寫的書然後出版。我從來沒有想像過要成為作者,或什麼文字工作者。當時(年輕、叛逆、不知天高地厚)激發我寫的動力是我的感覺和情緒,近乎日記式的抒發。這些感覺有時就是所謂的靈感。以前語文科很弱,現在生活像顛倒一樣,我必須依靠文字工作而生活。有一金句,說如果能做你愛做的事情同時又獲得酬勞,那是天大幸福的事情。可是並非所有的時間我都喜歡寫。如果要我在同一天生產大量的文字,有時真的很想嘔吐。然後只好暫時放下感覺讓自己變成一部機器。為了讓生活不像只是一部機器,我開始培養感情。如,我開始培養我對晴絲不同系列中不同的洗髮水、護髮素、滋潤乳……的感情。嘗試不要像機器那樣沒有感情地重複,並開始每一天投入一點點自己的感情,如,我很喜歡這個產品的敘述和功能,這些細則中的疏漏和矛盾讓人發笑,還有那些改了又改的文字所造成的時間流逝應該和我的收入畫上等號……不是這樣子的,我應該加入溫柔的感情,如,在用字的斟酌可以磨練我的文字魔力以後可以成仙,翻譯亦可以寫出很有本土味道的感覺。自我催眠是一種很能讓自己快樂的事情。今天上網發現關於Writing for a living:a joy or a chore?的報導,引發我的遐想,希望你也去讀一讀: http://www.guardian.co.uk/books/2009/mar/03 /authors-on-writ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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